<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方案>2008版 (2)
特種車按其用途共分成4類,不同類型機動車采用不同收費標準:
特種車一:油罐車、汽罐車、液罐車;
特種車二:專用凈水車、特種車一以外的罐式貨車,以及用于清障、清掃、清潔、起重、裝卸(不合自卸車)、升降、攪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溫等的各種專用機動車;
特種車三:裝有固定專用儀器設備從事專業(yè)工作的監(jiān)測、消防、運鈔、醫(yī)療、電視轉播等的各種專用機動車;
特種車四:集裝箱拖頭。
7、摩托車:是指以燃料或電瓶為動力的各種兩輪、三輪摩托車。
摩托車分成3類:50CC及以下,50CC-250CC(含)、250CC以上及側三輪。
正三輪摩托車按照排氣量分類執(zhí)行相應的費率。
8、拖拉機按其使用性質分為兼用型拖拉機和運輸型拖拉機。
兼用型拖拉機是指以田間作業(yè)為主,通過鉸接連接牽引掛車可進行運輸作業(yè)的拖拉機。兼用型拖拉機分為14.7KW及以下和14.7KW以上兩種。
運輸型拖拉機是指貨箱與底盤一體,不通過牽引掛車可運輸作業(yè)的拖拉機。運輸型拖拉機分為14.7KW及以下和14.7KW以上兩種。
低速載貨汽車參照運輸型拖拉機14.7KW以上的費率執(zhí)行。
9、掛車:是指就其設計和技術特征需機動車牽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種無動力的道路機動車。
掛車根據(jù)實際的使用性質并按照對應噸位貨車的30%計算。
裝置有油罐、汽罐、液罐的掛車按特種車一的30%計算。
10、補充說明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基礎費率表》中各車型的座位和噸位的分類都按照“含起點不含終點”的原則來解釋(表中另有說明的除外)。各車型的座位按行駛證上載明的核定載客數(shù)計算;噸位按行駛證上載明的核定載質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