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擬控制汽車、電動車總量
簡介: 昨日提交杭州市人大第十一屆三次常委會審議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中涉及控制汽 ...
昨日提交杭州市人大第十一屆三次常委會審議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中涉及控制汽車、電動自行車總量的條款引發(fā)爭議。
電動車每年增長10萬輛
截至2007年6月,杭州市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127萬輛、汽車保有量超過65萬輛、摩托車保有量超過61萬輛,且機動車保有量正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長。
另據統(tǒng)計,2004年起,杭州電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超過10萬輛的速度增長。至今年6月,保有量超過68萬輛(市區(qū)66萬余輛)。
“機動車保有量的過快增長,不僅使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也直接造成了出行難、停車難的交通問題!编嵸t勝強調,“機動車特別是汽車保有量的激增,對城市的空氣質量也產生了消極影響。”
不得改動限速裝置
《草案》第8條“車輛總量控制規(guī)定”提出,市政府可根據道路交通狀況、車輛保有量情況,在6個主城區(qū)對汽車、摩托車、人力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登記實行總量控制;實行總量控制前應舉行聽證會,征求公眾意見。除了總量控制,《草案》還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動、拆除電動自行車的限速裝置;上路行駛時應帶行駛證并保持車牌端正、清晰、完整;在低能見度情況下,駕駛電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開啟照明燈光。
對于車輛裝置安裝,《草案》提出,“禁止在車輛上安裝或使用妨礙交通安全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可變式號牌或其他裝置,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否則,除強制拆除外,還將處以50—200元罰款。
人大司法委建議再論證
“進行總量控制,主要原因是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迅速上升,帶來嚴重的交通事故隱患!焙贾菔泄簿指本珠L鄭賢勝表示,電動車占用機動車道行駛、未按規(guī)定讓行、逆向行駛、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由此引發(fā)的事故頻發(fā)。
不過,對這一規(guī)定,杭州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在書面審議報告中認為,作為部分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在目前公共交通還不能滿足出行需要的情況下,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總量控制涉及面廣、影響大。而且,解決電動車造成的交通安全隱患,在生產、銷售、使用、管理等環(huán)節(jié)都需要加強,并不完全是數量問題,“建議對這一規(guī)定進行進一步論證、修改。”
電動車每年增長10萬輛
截至2007年6月,杭州市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127萬輛、汽車保有量超過65萬輛、摩托車保有量超過61萬輛,且機動車保有量正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長。
另據統(tǒng)計,2004年起,杭州電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超過10萬輛的速度增長。至今年6月,保有量超過68萬輛(市區(qū)66萬余輛)。
“機動車保有量的過快增長,不僅使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也直接造成了出行難、停車難的交通問題!编嵸t勝強調,“機動車特別是汽車保有量的激增,對城市的空氣質量也產生了消極影響。”
不得改動限速裝置
《草案》第8條“車輛總量控制規(guī)定”提出,市政府可根據道路交通狀況、車輛保有量情況,在6個主城區(qū)對汽車、摩托車、人力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登記實行總量控制;實行總量控制前應舉行聽證會,征求公眾意見。除了總量控制,《草案》還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動、拆除電動自行車的限速裝置;上路行駛時應帶行駛證并保持車牌端正、清晰、完整;在低能見度情況下,駕駛電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開啟照明燈光。
對于車輛裝置安裝,《草案》提出,“禁止在車輛上安裝或使用妨礙交通安全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可變式號牌或其他裝置,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否則,除強制拆除外,還將處以50—200元罰款。
人大司法委建議再論證
“進行總量控制,主要原因是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迅速上升,帶來嚴重的交通事故隱患!焙贾菔泄簿指本珠L鄭賢勝表示,電動車占用機動車道行駛、未按規(guī)定讓行、逆向行駛、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由此引發(fā)的事故頻發(fā)。
不過,對這一規(guī)定,杭州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在書面審議報告中認為,作為部分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在目前公共交通還不能滿足出行需要的情況下,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總量控制涉及面廣、影響大。而且,解決電動車造成的交通安全隱患,在生產、銷售、使用、管理等環(huán)節(jié)都需要加強,并不完全是數量問題,“建議對這一規(guī)定進行進一步論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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