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騎集團原董事長張家?guī)X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1)
張家?guī)X曾用了十幾年將輕騎集團締造成摩托車行業(yè)老大的地位
2月11日上午,濟南中院第五法庭,頭發(fā)斑白的張家?guī)X站在法庭上,當聽到審判長宣讀對其無期徒刑的判決時,靜靜凝立。當日,輕騎集團案經(jīng)過短暫的開庭審理后當庭宣判,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輕騎集團原董事長張家?guī)X的六項罪名全部成立。張家?guī)X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還被處罰金1200萬元。
當日的庭審本應(yīng)是9時開始,但推遲了半個小時。張家?guī)X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是因為被告人韓立彬心臟不好,才推遲開庭。但顯然,經(jīng)過長期牢獄生活的張家?guī)X身體也不好,他被法警攙扶著走上法庭!八偸撬缓茫惨恢苯辜钡氐戎袥Q。”代理律師說。對幾個證據(jù)材料進行簡單的質(zhì)證后,法庭問各個被告人是否還有什么新的辯解,各被告人都說沒有。張家?guī)X也不再多說什么,“該辯解的此前開庭時都說了。”
隨后,法庭當庭宣讀對本案的判決。被告人宿明新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法庭宣讀的只是對事實的認定部分和最后的定罪量刑,至于證據(jù)的認定和對律師的辯解意見的采納與否以及理由 ,并沒有宣讀。
張家?guī)X六宗罪
■信用證詐騙罪
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期間,被告單位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先后在濟南、青島、上海等12家銀行騙開信用證294筆,開證金額折合人民幣40億余元。給銀行造成損失折合人民幣 7.9億余元。其中被告人張家?guī)X參與全部信用證詐騙犯罪。
■挪用公款罪
1997年7、8月間,被告人張春生讓被告人張家?guī)X從海南新大洲摩托車有限公司為其解決經(jīng)營資金。張家?guī)X利用擔任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大洲公司董事長的職務(wù)之便,讓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將新大洲公司的650萬元借給張春生個人使用。該款至今未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