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欲“自立”電動車標準 (2)
一種解釋
機械產(chǎn)品和食品的檢測標準有所不同
既然存在這么多質量問題,綜合合格率為何還是100%?
對此,河南省質監(jiān)局產(chǎn)品監(jiān)督處的相關負責人稱,機械產(chǎn)品的合格率判定辦法和食品不大一樣,有些質量問題如果不太嚴重則不會影響產(chǎn)品的整體合格率,“但如有涉及騎車人安全的質量問題,電動車將被直接判定為不合格!
記者未能查到詳細的檢查標準,但質監(jiān)部門的公告上已明確顯示,上述四個方面的問題,實際上也有威脅到消費者人身安全的可能。例如公告顯示:“整車質量超標,會影響制動系統(tǒng)的可靠性,直接威脅到消費者的人身安全。”而這種整車質量超標情況占抽樣批次的69%。
對此,河南省質監(jiān)局產(chǎn)品監(jiān)督處有關負責人稱:“標準是由國家出臺的,我們是嚴格按照檢測標準體系檢測的。
一種尷尬
“100%合格”電動車可能無法上路
這樣一個看上去前后矛盾的檢測結果,似乎給鄭州市正在醞釀中的《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開了一個玩笑。
今年1月24日,鄭州市法制局起草的《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中首次將電動自行車納入交通管理,以應對電動自行車數(shù)量的劇增。
據(jù)河南省電動車商會粗略估算,目前鄭州市內的電動自行車已達10萬輛以上。意見稿提出,將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即通常講的“為電動車上牌”。
條例中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否則不予登記,不得上路行駛。
照此推論,被質監(jiān)部門認定100%合格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不面臨無法上路行駛的尷尬。
3月19日,鄭州市法制局法規(guī)處有關負責人稱,空車質量超重肯定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從目前的條例來看,如果電動自行車的空車質量超重或者時速超標,將來肯定無法取得上路行駛資格。
實際上,這不僅是法規(guī)面臨的尷尬,也是電動車生產(chǎn)商和廣大消費者不得不面臨的尷尬。有消費者勾勒出這樣一幅畫面:“我們買車的時候,車是合格的;可等我們要上牌騎車時,它又不合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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